
亮丽夏日,是女性尽展美丽曲线的时候。然而,不少女性仍为自己“挺”不起的胸而苦恼,如何从“太平公主”变成“波涛汹涌”?隆胸成了爱美女士的魅力选择。然而选择不同的医院,使用相同的乳房假体隆胸,最终价格却大不相同,少则几千,多则几万。我们不禁要问,如此大的差距从何而来?这究竟算不算暴利?隆胸,究竟隆了谁的口袋?
“女人的钱最好赚”,此言不虚——2004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美容业赫然在列。20年间,美容行业年销售额攀升了260倍。
某业内人士直言不讳:“要是懂行的客户,砍下个七八千没问题,就是这样医院还是能赚不少。”人们在花钱买美丽的时候,不仅“丰”了自己,更“丰”了那些医生护士小姐们的口袋。
医生的口袋:医患之间缺乏沟通
“所有问题都可以问咨询台,我只负责动手术。”
目前许多整形医院对消费者从咨询、接诊到进行手术有一套工业化的操作流程:首先,有专门的导医小姐在医院门口迎接消费者,并将其带到咨询小姐处;然后,由咨询小姐介绍医院的整形项目并向消费者做出推荐,同时解答关于手术的所有疑问,包括手术适应症、手术并发症、手术安全性等专业问题;最后,如果消费者决定做手术,才由咨询小姐安排与手术医生见面,预约手术时间,通常是隔天甚至当天就进行手术。
“在工业化的操作流程中,医生成了一个普通的组成部分,有些医生迫于医院压力和在利益的诱惑下,就丢掉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当咨询小姐使尽浑身解数说服消费者进行手术,并把其带到医生处,这时医生发现消费者不适合做这样的手术,你说医生该怎么办?拒绝一次,两次,第三次后……投资的成百上千万的老板会怎么想:你不做,有的是人愿意做,不做就走人。哎,真是悲哀呀……”一位整形医生无奈地说。
一个消费者适不适合动手术、动什么样的手术、采取怎样的手术方式,这些问题是需要手术医生综合自己的专业知识、临床经验和审美能力才能做正确判断的,是手术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工业化的操作模式使手术医生对消费者情况无法细节了解,把最重要的环节给漏掉了,毕竟,医院不是工厂。
咨客的口袋:“美女医托”现身说法
“我是专门负责咨询的,一切疑问我都可以解答。手术医生没有时间和病人沟通。”
“你看看我的脸,我的鼻子就做过,你看很漂亮是吧?我在这里还做过抽脂等手术,效果都很好,也很安全……”
什么是咨客?客户来到医院,怎么了解自己想做项目的各方面情况?比如医生水平、手术的安全性与效果、收费情况等。这些统统是由咨客向客户讲解。咨客大多是有几年工作经验的护士,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往往能说会道,客户很少有不被她们说动心的。医生只负责动手术,客户在决定做项目之前只能和咨客接触。这样既维持了医生形象,又能让医院的客户源源不断。咨客是“拿”三家的,拉到一个项目,从医院、产品代理商和医生处都有提成。
广州某圈内人士透露:“在我们医院,一个咨客的月收入至少在万元以上。提供整形材料的开发商可以不买医院、医生的账,但必须要买咨客的账。一个产品走得好不好,关键就看咨客向客户推荐得积不积极。”
而咨客的另一个演化形式就是“医托”。为吸引客源,许多小型美容诊所纷纷派出“医托”活跃在知名医疗美容机构的门诊,其中,就有一些女性利用自己原本不错的面貌和体形条件,成为“美女医托”。“美女医托”在蒙蔽吸引患者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女性占整形美容门诊就诊者的80%以上,病人和病人之间没有心理防线,相互的交流很有说服力,再加上有美女现身说法,一些诊所价格相对优惠,住院方便,人们很容易上医托的当。
广告商的口袋:乱花渐欲迷人眼
“韩国整型专家演绎完美,无痛苦、不需开刀、无疤痕,丰胸、塑身、面部综合整型……”
“引进最新形体雕塑技术,安全无疤,快速溶解腰、背、臀、颈部、大小腿、手臂、面部、乳房等部位的多余脂肪,不易反弹,一次即可立竿见影,安全可靠重塑柔美曲线……”
现在,美容整形广告可谓铺天盖地,遍布于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天使脸蛋,魔鬼身材,满眼的俊男靓女用迷人的微笑诱惑着你,令人蠢蠢欲动。
广州一位从事外科整形20多年的专家说:“随着一些民办整形机构的相继出现,广州整形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分到更大的市场“蛋糕”,大家在广告上的投入越来越大,很多医院的广告投入已超过营业额的50%,有的甚至不惜以暂时的亏本为代价。一夜间各大报纸、杂志、电视台上出现了天花乱坠般的整形广告。”
非法美容广告的问题多数是没有医疗广告的批准号,却在进行医疗美容方面的宣传。实质是众多美容院这样的非医疗机构在开展它们所不允许进行的医疗美容。在这些非法广告中,往往写着“不开刀”“非手术”等宣传语,而实际仍需手术,或用穿刺、注射等医疗手段来替代手术刀,属于欺诈性宣传。
另有一类则是打着现在颇为时兴的中医美容的旗号。而根据去年颁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医美容属医疗美容范围,美容院这样的非医疗机构无权进行。还有一些医疗美容广告,包括重睑形成术、假体植入术、药物及手术减肥术、激光治疗等应由医疗机构进行诊疗的广告,未执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广告管理规定,混同于一般生活美容广告,极易给消费者造成损害。
根据我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等规定,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出现以下形式的广告活动:宣传疗效和治愈率,“100%治愈、药到病除、根治、30分钟见效”等字眼;保证治愈或者隐含治愈有保证,如“签约服务、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有上述行为的广告都是虚假